「童“蓮”回憶錄」短片創作比賽 章程
1.
定名:「童“蓮”回憶錄」短片創作比賽 2.
目的:童軍運動不受年齡、性別和國籍的界限,從七歲開始,任何人士都可以自願參加, 冀借助短片及年青人的創意,帶出童軍活動陪伴我們一同成長,建立精彩的人生,成能美好回憶。 3.
主辦:澳門童軍總會 4.
執行:澳門童軍總會成立三十五週年慶祝活動籌委會 5.
內容:參加者以「2018年童軍周年大匯操暨頒奬典禮」活動為題材,並於以下時段拍攝 一段一至三分鐘內的短片。 日期 | 時間 | 項目 | 10月14日 | 09:00 – 12:00 | 典禮綵排 | 10月21日 | 09:00 – 18:00 | 典禮綵排及正式典禮 |
6.
參賽對象: (1)
可以個人名義或團隊名義(2-4)人組別形式參加; (2)
年滿12歲或以上的澳門居民。 (18歲以下參加者需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表格上的聲明)
7.
比賽重要日程: 項目 | 日期 | 時間 | 詳細 | 報名 | 即日起至11月9日 |
| 透過以下方式報名: 1.
將填妥報名表格及身份證副本電郵至info@scout.org.mo 2.
親臨「澳門童軍總會」辦公室填寫及遞交表格 | 收件 | 即日起至11月10日 | 11月10日 晚上6:00截止交件 | 親臨「澳門童軍總會」遞交 | 評審作品 | 2018年11月12日至 11月21日 | / | / | 頒獎及播放作品 | 2018年12月01日 | 晚上7:00-9:00 | 地點:萬豪軒酒樓 將於當晚宣佈獲獎作品及 播放作品 |
8.
作品規格: (1)
總長度不可多於3分鐘 (包括片頭及片尾) (2)
必須為MP4格式,解像度不低於1920X1080像素 (16:9) (3)
需保留原片段予主辦單位 9.
收件方式:11月10日下午6點前,親臨「澳門童軍總會」辦公室交作品光碟,作品封 面必須註明活動名稱及參賽者名稱,並附上短片名稱、片長(分秒)及簡述短片內容(100字以下)。
10.
評審組織:由主辦單位代表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
11.
評審準則: (1)
優異獎及最佳內容:內容配合主題,能帶出童軍活動多姿多彩的元素。 (1)
最受歡迎影片:由市民投票,市民可於11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間到活動專頁「童“蓮”回憶錄」讚好,並在影片按「like」或「讚好」即可。
12.
獎項:(不分個人或團隊名義) l
「優異獎」獎項設一名,獎品為獎座及獎金(澳門幣$3,000) l
「最佳內容」獎項設一名,獎品為獎座及獎金(澳門幣$1,000) l
「最受歡迎影片」獎項設一名,獎品為獎座及獎金(澳門幣$1,000)
13.
評審結果:2018年11月28日前將以電話或電郵方式通知參賽者,另於「澳門童軍 總會」網頁及活動專頁「童“蓮”回憶錄」刊登有關比賽結果。
14.
參賽規則: (1)
每隊參賽者只可於是次比賽中參賽一次及遞交一份作品,參加者必須為原創,並必須持有參賽作品的版權,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被發現涉及侵犯他人的版權,所引發之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作品的總長度不可多於3分鐘 (包括片頭及片尾),未能符合時間要求的作品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4)
作品一經遞交,主辦單位有權將所有參賽作品用於非牟利用途或活動,並能因活動需要而修改、翻譯、改編、使用、複製及發佈作品全部或部份內容,而不需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 (5)
作品內容不可涉及誹謗、恐嚇、猥褻、暴力、色情或違反澳門法律規定。 (6)
參賽者必須保證參賽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參賽。 (7)
比賽結果以評審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8)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並保留修改參賽細則的權利。 (9)
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只限用於是次比賽。 (10)
參賽者一旦遞交作品,即表示完全同意以上參賽細則。如有違反任何守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15.
查詢及報名:致電「澳門童軍總會」辦公室 2878 0411查詢
澳門童軍總會成立三十五週年慶祝活動籌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