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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通告] 童軍剪紙班章程


童軍剪紙班
【 章 程 】



1. 定  名:童軍剪紙班
2. 目  的:I. 剪紙是中國最為流行的民間藝術之一;
      II. 透過訓練班可把作品用作裝飾,也可作為禮物贈送他人,藉以發揚宗教精神;
      III. 提升個人對中國民間藝術的認識。
3. 主  辦:澳門童軍總會
4. 執  行:宗教事務部
5. 資  格:I. 本會有效會員;
6. 名  額:25名,按單位代表制。先到先得作取錄原則,額滿即止。
      (如報名人數不足10人, 課程將會取消)
7. 服  裝:冬季常規制服
8. 上課地點: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9. 上課時間:A.日期:12月2日【星期日】
       B.時間: 上午10時至12時
10.費  用:澳門幣20元
11.報  名: A.日期:由11月19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三】
       B.時間:  辦公時間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6時)
       C.地點:  澳門童軍總會辦公室 (氹仔炮台)
       D.手續:  填妥報名表格,連同費用一併繳交
12. 取  錄:宗教事務部將於11月30日起公佈取錄名單,歡迎報名者致電:28780411或通過總會
       網頁 http://www.scout.org.mo 查閱。
13. 考  核:學員必須剪出作品,方可獲頒發訓練班證書。

宗教事務部
2012年11月19日


宗(通)2012-001 童軍剪紙班.pdf (87.6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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