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童軍總會成立29周年會慶紀念章設計比賽 【 章 程 】
一)
| 定名﹕ | 澳門童軍總會成立29周年會慶紀念章設計比賽 | 二)
| 目的﹕ | 1. 透過澳門童軍總會成立二十九週年會慶紀念章設計比賽,讓本會轄下童軍加深對澳門童軍的了解及增加對澳門童軍總會的歸屬感。
2. 讓本會轄下的童軍們發揮創意及視藝才能。 | 三)
| 主辦﹕ | 澳門童軍總會 | 四)
| 執行﹕ | 青年事務部 | 五)
| 參賽資格﹕ | 1. 參加者必須是本會有效會員;及
2. 本會轄下旅部之幼童軍支部成員、童軍支部成員、深資童軍支部成員或成年領袖。 | 六)
| 比賽組別﹕
| 1. 幼童軍組-幼童軍支部成員;
2. 童軍組-童軍支部成員;
3. 深資童軍組-深資童軍支部成員;
4. 成年領袖組-年滿廿一歲或以上的成年領袖。 | 七)
| 作品規格: | 1. 參賽者可以手繪或任何電腦設計軟件進行設計;
2. 參賽者需提交彩色設計效果圖(裱於A3尺寸黑色板紙上),如下圖示;
3. 作品需有最多150字的簡單介紹。
| 八)
| 作品遞交﹕ | 必須: 參賽者須填妥報名表格並貼在作品的背面。
方式:可親臨澳門童軍總會 (澳門氹仔盧伯德圓形地氹仔砲臺)遞交作品 | 九)
| 比賽規則﹕ | 1.澳門童軍總會成立29周年會慶紀念章須以澳門童軍作主體,其形象能夠直接突顯主題為佳;
2. 每位參加者只可遞交一份參賽作品;
3.如參賽作品一經獲獎,參加者必須同意澳門童軍總會擁有以任何形式展示及發行參賽作品之使用權及修改權;
4. 凡不符合規格的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5. 以評選委員會的最後判決為準,不設上訴;
6. 凡參賽作品不論獲獎與否,均不獲退還;
7. 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及未經發表之作品。 | 十)
| 評 審 團﹕ | 總會將邀請會內及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 | 十一)
| 獎項﹕ | 1. 提交比賽作品之參賽者將獲頒發參與證書
2. 各組別均設有冠、亞及季軍三個獎項 | 十二)
| 截止收件﹕ | 由即日起2012年7月30日 | 十三)
| 結果公佈﹕ | 得獎名單及頒獎日期將於2012年9月15日或之前於澳門童軍總會網頁內公佈。 | 十四)
| 查詢﹕ | 澳門童軍總會網頁www.scout.org.mo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78 0411查詢。 |
青年事務部 2012年1月11日
青(通)2012-003 澳門童軍總會成立29周年會慶紀念章設計比賽_章程.pdf (127.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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