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蓮”回憶錄」短片創作比賽
[章程]
1. 定名:「童“蓮”回憶錄」短片創作比賽
2. 目的:童軍運動不受年齡、性別和國籍的界限,從七歲開始,任何人士都可以自願參加,
冀借助短片及年青人的創意,帶出童軍活動陪伴我們一同成長,建立精彩的人生,
成就美好回憶。
3. 主辦:澳門童軍總會
4. 執行:澳門童軍總會成立三十五週年慶祝活動籌委會
5. 內容:參加者以三分鐘內的短片表達主題,內容圍繞最少一個“澳門童軍總會成立三十
五週年”系列慶祝活動,並帶有童軍活動及訓練等特色。
6. 參賽對象:
1. 可以個人名義或2人組別形式參加;
2. 比賽分以下組別:
公開組 – 21歲或以上人士
青少年組 – 15 – 21歲人士
童軍組 – 12歲 – 21歲人士(本會會員)
8. 作品規格:
總長度不可多於3分鐘 (包括片頭及片尾)
必須為YouTube接受的格式 (如.avi/.mpg/.wmv/.mov等)
解像度不低於1920X1080像素 (16:9)
9. 收件方式:11月17日下午6點前,親臨「澳門童軍總會」辦公室交作品光碟,作品封
面必須註明活動名稱及參賽者名稱,並附上短片名稱、片長(分秒)及簡述短片
內容(100字以下)。
10. 評審組織:由主辦單位代表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
11. 評審準則:
1. 優異獎及最佳內容:內容配合主題,創作新穎,能帶出童軍活動多姿多彩
的元素。
2. 最受歡迎影片:由市民投票,市民可於11月19日至11月30日期間到活動
專頁「童“蓮”回憶錄」讚好,並在影按「like」或「讚好」即可。
12. 獎項:
三組別均設以下獎項
獎項 名額 獎品
優異獎 3名 獎座+澳門幣$1,500
最佳內容 1名 獎座+澳門幣$1,000
最受歡迎影片 1名 獎座+澳門幣$700
13. 評審結果:2018年12月5日前將以電話或電郵方式通知參賽者,另於
「澳門童軍總會」網頁及活動專頁「童“蓮”回憶錄」刊登有關比賽結果。
14. 參賽規則:
1. 每隊參賽者只可於是次比賽中參賽一次及遞交一份作品,參加者必須為原創,
並必須持有參賽作品的版權,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被發現涉及侵犯他人的版權,所引發之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作品的總長度不可多於3分鐘 (包括片頭及片尾),未能符合時間要求的作品將會
被取消參賽資格。
4. 作品一經遞交,主辦單位有權將所有參賽作品用於非牟利用途或活動,並能因活
動需要而修改、翻譯、改編、使用、複製及發佈作品全部或部份內容,而不需向
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
5. 作品內容不可涉及誹謗、恐嚇、猥褻、暴力、色情或任何不合法成分。
6. 參賽者必須保證參賽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參賽。
7. 比賽結果以評審團之決定為最終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8. 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並保留修改參賽細則的權利。
9. 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只適用於是次比賽。
10. 參賽者一旦遞交作品,即表示完全同意以上參賽細則。如有違反任何守則,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15. 查詢及報名:致電「澳門童軍總會」辦公室 2878 0411查詢
澳門童軍總會成立三十五週年慶祝活動籌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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