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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通告] 2008至2009年度各項優異服務獎勵標準


2008至2009年度各項優異服務獎勵標準



﹝第(總通告):2009/006號﹞



逕啟者:

  澳門童軍總會下設之2008至2009年度優異服務獎勵(社會/會內服務)均按原定的六十小時為基本標準。請各部門/旅部協助有關童軍人士根據<總(通)/2009-007>所載之日期及手續,辦理有關之申報為荷。

  此告


澳 門 童 軍 總 會 
署理澳門總監: 黃健清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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