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模範童軍選舉 - 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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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3433[/attach] [align=center]澳門童軍總會[/align]
[align=center]2019年度模範童軍選舉[/align]
目 的:
1.選拔有傑出表現的童軍成員,並予以表彰,為其他童軍成員樹立典範;
2.讓社會人士進一步認識童軍的優良品格。
參選資格:
1.幼童軍、童軍及深資童軍支部的成員均可參選;
2.須經由旅長、旅團領袖及家長/監護人提名推薦,並必需由旅長簽署確認;
3.須提交學校老師/教學人員/僱主方面的推薦。
評選標準:
1.在童軍活動上的表現;
2.在學業與專業方面的成就;
3.對社區服務/會內服務的參與程度及貢獻; 4.與家庭成員的關係。
評選程序:
1.由拓展及策劃部組成文件核實委員會,核實參加者提交的資料。而合資格之候選 人將進入面試階段;
2.通過資格審核之候選人必須出席面試,並由社會或教育界人士及
副澳門總監組成 評選委員會與候選人會面,評選出該年度之「模範童軍」。
獎 勵:
每位「模範童軍」將獲頒發模範童軍肩帶及証書。
責 任:
「模範童軍」有責任及義務履行宣傳童軍的工作,並代表童軍總會出席交流活動。
報名手續:
1.填妥提名表格連同半身吋半童軍制服近照一張;
2.提交所需文件影印本;
3.由即日起至7月31日前交總會辦公室。
備 註:
若有不規則或有虛報情況,澳門童軍總會保留取消獲獎者獲獎資格之權利,
或收回 「模範童軍」選舉有關獎項之肩帶及証書。
查 詢:
如有查詢可致電拓展及策劃部部門總監-陳偉傑(66370380)或
助理部門總監-李志恆(66522676)
澳門童軍總會
拓展及策劃部總監 陳偉傑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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