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模範童軍選舉
[attach]1791[/attach][p=30, 2, center][size=4]《2013年模範童軍選舉》[/size][/p]
目 的:1. 選拔有傑出表現的童軍成員,並予以表彰,為其他童軍成員樹立典範;
2. 讓社會人士進一步認識童軍的優良品格。
參選資格:1. 幼童軍、童軍及深資童軍支部的成員均可參選;
2. 須經由旅團領袖及家長/監護人提名推薦;
3. 可選擇性提交學校老師/僱主方面的推薦。
評選標準:1. 在童軍活動上的表現;
2. 在學業與專業方面的成就;
3. 對社區服務的參與及貢獻;
4. 與家庭成員的關係。
評選程序:1. 由內政部及總會各部門總監組成文件評選委員會,核實參加者
[color=White]1.[/color] 提交的資料,從中選出較優的候選人進入最後面試。
2.通過資格審核之候選人必須出席面試,並由社會/教育界人士
[color=White]2.[/color]及副澳門總監組成評選委員會與候選人會面,評選出該年度
[color=White]2.[/color]之『模範童軍』。
獎 勵: 每位『模範童軍』將獲頒發模範童軍肩帶及証書。
責 任:『模範童軍』有責任及義務履行宣傳童軍的工作,並代表童軍總會出
席交流活動。
報名手續:1. 填妥提名表格連同半身寸半童軍制服近照一張;
2. 提交相關獎勵證書及資料;
3. 由即日起至8月24日前交總會辦公室。
備 註:若有不規則或有虛報情況,澳門童軍總會保留取消獲獎者獲獎資格之
權利,或收回『模範童軍』選舉有關獎項之肩帶及証書。
[p=30, 2, right]澳門童軍總會
2013年7月18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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