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剪紙班章程
[img]http://www.scout.org.mo/AEM.gif[/img][align=center][b][size=5]童軍剪紙班
【 章 程 】[/size][/b][/align]
1. 定 名:童軍剪紙班
2. 目 的:I. 剪紙是中國最為流行的民間藝術之一;
II. 透過訓練班可把作品用作裝飾,也可作為禮物贈送他人,藉以發揚宗教精神;
III. 提升個人對中國民間藝術的認識。
3. 主 辦:澳門童軍總會
4. 執 行:宗教事務部
5. 資 格:I. 本會有效會員;
6. 名 額:25名,按單位代表制。先到先得作取錄原則,額滿即止。
(如報名人數不足10人, 課程將會取消)
7. 服 裝:冬季常規制服
8. 上課地點:化地瑪聖母女子學校
9. 上課時間:A.日期:12月2日【星期日】
B.時間: 上午10時至12時
10.費 用:澳門幣20元
11.報 名: A.日期:由11月19日【星期一】至11月28日【星期三】
B.時間: 辦公時間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6時)
C.地點: 澳門童軍總會辦公室 (氹仔炮台)
D.手續: 填妥報名表格,連同費用一併繳交
12. 取 錄:宗教事務部將於11月30日起公佈取錄名單,歡迎報名者致電:28780411或通過總會
網頁 [url]http://www.scout.org.mo[/url] 查閱。
13. 考 核:學員必須剪出作品,方可獲頒發訓練班證書。
[align=right]宗教事務部
2012年11月19日[/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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